2014年1月2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发明专利申请200680018061.4(名称:用于癌症治疗的草药组合物)做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支持了北京东正专利代理事务所针对该专利申请的复审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申请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重新进行审查。
案情简述:专利申请200680018061.4(名称:用于癌症治疗的草药组合物)是李氏大药厂(香港)有限公司2006年3月22日递交并于2007年11月2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原代理机构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该专利审查的过程,审查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5条、25条、26条3款的规定,经多次意见陈述后,专利局仍坚持上述审查意见并于2012年1月驳回该专利申请。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后,与北京东正专利代理人进行交流,强调了该专利申请对于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希望能予以挽救,北京东正的代理人在深入研究讨论审查及驳回意见后认为可以通过复审程序来补救。为此,北京东正专利代理事务所特选择资深生物医药专业3名专利代理人组成该复审案件办理项目组,仔细推敲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法条,通过修改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与2012年5月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前置审查及合议审查后于2014年1月20日做出复审决定,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申请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重新进行审查。
该复审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东正专利代理人的专业能力,特别是处理专利复杂案件方面的技能。
